包干制合作模式(主要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一业主的物业)
包干制是指业主方和物业公司经过详细的核算后,业主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包干费用将物业整体承包给物业公司,业主方可从繁琐的后勤管理中脱离出来,专心致力于本职工作。
酬金制合作模式(主要适用于过渡型物业)
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,物业公司组织人员提供物业服务,建设单位为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,向物业公司支付酬金。物业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(含人工费、办公费、环境费、维保费等)均由建设单位支付。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应全额缴纳给建设单位。

顾问制合作模式(适用于对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顾问咨询服务)
协助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组建完善的物业管理机构,提出合理的资源配置和预算方案,指导建立规章制度,编写工作程序,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等,对接管验收、业主入伙等重大节点进行现场辅导,指导被顾问方规范地开展物业服务工作。